培训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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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须知

发布日期:2025-11-17 浏览量:

为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全体学员应在培训期间全情投入学习研讨,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,自觉树立良好形象,以高度的自律和专注确保培训取得实效。

1.学员应按照培训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报到,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培训主办单位负责人请假,并通知培训中心联系人。若未经请假且逾期2天未报到,将取消其培训资格。

2.在学习培训期间,学员务必严格遵守课堂纪律,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,坚决杜绝无故旷课行为,确保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得出现任何干扰课堂秩序的举动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场地,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。

3.培训结束后,学员应在集中培训系统上如实、认真填写《教学评估》,同时可将对培训班的建设性意见或深刻感想填写至最后一栏,为培训的持续优化提供反馈。

4.请维护培训场所的整洁与安全,严禁在教室及其他禁烟区域吸烟,爱护各类教学设备设施。学员离开教室时应仔细检查并携带好个人物品,避免遗落,否则由此产生的物品遗失等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
 

联系方式:

培训部:姜山峰  0311-85998811;付皓轩   0311-85998805

中国邮政人才测评中心:王硕   0311-85990373

技能人才评价支撑中心:张海涛  0311-85998872

石家庄校区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18号 ,0311-85998811

北京校区地址: 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6号 ,010-69636166